据了解,婚后,冯斌(化名)在海口开了公司,并与他人合伙在农村经营了一个林场。最初,李燕(化名)是在家里全职做家庭主妇,照顾两个孩子。“孩子大了以后,我也在他的公司帮忙”,李燕说,她在冯斌的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但是,在离婚后的财产官司中,冯斌否认李燕曾到公司帮忙,称李燕只是带小孩。
孩子渐渐大了,但两人近20年的感情却淡了,甚至走上了分手的道路。两人的离婚算是和平分手,2014年3月底,冯斌和李燕签订了离婚协议,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两人在海口新买的房子、车子以及与他人合伙的林场的权益都给李燕,两个孩子也由李燕抚养,房子的贷款由冯斌偿还,冯斌公司的一切债务与李燕没有关系,冯斌另外给李燕20万元作为补偿。
离婚时,新买的房子还没装修,李燕和孩子还是住在冯斌租赁的房子里,等到房子装修好后,李燕母子3人才搬了进去。20来年的感情,又有两个孩子,两人在房屋装修、物业、水电费的支付上最初并没有分得太清。可是,今年3月,在李燕因为房屋、车辆过户,以及冯斌20万元补偿金及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起诉到法院时,两人开始对每一笔花费进行清算。
李燕要求冯斌按照离婚协议约定,马上将房子、车子过户到她名下,并且支付20万元补偿及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冯斌则表示,房子还在还贷过程中,不能办理过户,而他因为公司面临破产,希望能够买下答应给李燕的车辆,而补偿金他也在房屋装修中投入了超过20万元,并且自离婚后,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抚养费。
两人在离婚之后,分别在房屋装修、家电购买及物业、水电费的缴纳上都出了钱,为了算清楚款项,两人对每一笔费用进行了清算,包括冯斌出资给李燕购买的手机等。法院经审理查明,冯斌共为房屋的装修支付11.7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人也自行办理了车辆的过户手续。但是因涉案的房屋尚未还清按揭贷款,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至李燕一人名下。因冯斌对房屋装修进行花费,这笔钱应该在20万元补偿中扣除。
海口琼山区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李燕所有,银行按揭贷款由冯斌承担,冯斌应支付李燕8万元补偿金,并每月向李燕支付尚未成年的儿子抚养费1500元,直至儿子年满18周岁,驳回李燕其他诉讼请求。
想了解更多有关装修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海口装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