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装修网了解到,宋先生爆料说他在2013年承包了海口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水郡房产项目的部分劳务分包,由于对方的原因,工期却一拖再拖不能进场施工。今年7月份,宋先生突然发现,在自己承包的项目工地上,另一个班组工人已经进场施工。“签了分包合同,交了100万元保证金,如今工程成了别人的不说,就连当时交的那100万元保证金也没能拿得回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海口装修网带您一起去看看。
宋先生介绍,2013年11月27日他与该地产项目的总包单位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了《海南云龙水郡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取得了该项目一期二标工程的部分项目的劳务分包,并交了100万元的保证金,双方约定工程将于2014年2月底开工。之后,他就立即组织各班组具体的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但由于对方的原因工期一拖再拖,迟迟不能进场施工,这给他及其劳务分包班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期间我们去找对方的负责人,询问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工,负责人每次都说快了快了,再有两三个月就开始干工了,直到有工人发现,工地被另外一个劳务班组进场施工了才知道被骗。”
宋先生说,不仅如此,就连最开始交的100万元保证金现在也还没有拿回来。在宋先生提供的收条上,海口装修网看到,收条上明确的写着“今收到宋先生交来云龙水郡项目工程保证金一百万元整,如果工程在2014年2月底不能开工,保证金按月息5%计算并退还;如果能开工,在进场三个月内将退还保证金一百万元整。”
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徐先生表示,他现在也没有办法。“现在进场干活的班组是开发商找的,100万的保证金也是由开发商处理的,跟我没有关系,我也没办法。”
拨打徐先生口中的该项目的业主单位副总经理梁先生电话,梁先生说:“我们已经支付过了工程进度款,而且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是和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合同的,跟宋先生并没有关系。”而且对于入场班组更换,他表示是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的。
到底此事该找谁讨说法?这100万的保证金又该跟谁讨回?宋先生一头雾水。云龙镇司法所所长王赛权表示,目前司法所已介入调查,将在下周开展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