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占用小区小广场搭棚“弹棉花”
港湾花园小区有百余户业主。“我们小区是封闭式小区,竟有摊贩在小区里搭棚弹棉花制作被子,太烦人了。”业主代表刘先生说。据海口装修网了解,昨日上午相关人士来到该小区看到,一个小广场处停着一辆卡车,卡车上搭起了一座棚子。一旁的招牌上有“现场制作蚕丝被、羽丝被、棉花被、旧被翻新”字样。在现场制作被子的赵某称,他从河南来海口,是受到海口港湾花园小区一些业主的邀请才来到该小区的,因为在海口买不到较厚的被子,天气突然降温一些“候鸟”老人受不了。
刘先生称,该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摊贩进入小区搭棚“弹棉花”会带来安全隐患;卡车开到小广场上,很容易将小广场的地面压坏;另外,物业收取了摊贩有关费用,但并没有将这些费用进行公示,不知道把钱花到哪里了。
物业:为了满足部分“候鸟”老人的需求
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是海口中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海口装修网了解,该公司工作人员周某告诉相关人士,让摊贩进入小区制作被子,是为了方便小区业主。“一些‘候鸟’老人有需求,恰好遇到这样的摊贩来了,就让摊贩在小区里现场制作被子,物业只收摊贩几百元电费,并没有收取其他费用。而且车辆在开进来的时候非常小心,不会将小区广场的地面压坏。
周某告诉相关人士,以前也有一些其他商家进来过,物业每次只收取几十元的卫生费等,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服务小区业主。
对于是否将相关收费进行公示及小区物业如何确保进来推销产品的质量等问题,周某未予回应。
律师:摊贩进小区摆摊须征得业主同意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商家进入小区促销占用的肯定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对于在小区里促销、摆摊的乱象,海口的王律师表示,小区的花园、空地等都属于公共区域,归属权是全体业主,所以占用这些公共用地必须征求业主的意见。
王律师认为,商家占用了小区公共用地,收取费用的物业应当将这相关收费用于小区的维护,同时进行公示。
王律师介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不得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为了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海口装修网了解到,对于物业不征求业主同意就让商家进入小区经营的情况,王律师认为,业主可以直接要求物业停止此类行为,并恢复原状。如果仍存在分歧,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摘自: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