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装修公司的火爆,但问题随之而来,装修公司违约事件频发,出现了签约容易装修难的情况,装修日期一拖再拖,消费者入住新房时间遥遥无期,这时,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显得十分关键。今天,海口装修网为大家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招解决装修日期拖延。
据海口装修网小编了解,某日海口市民曹先生来电投诉2015年10月1日与海口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精装自家住房,全款65500元,12月1日完工。双方签约后,装修公司因各种原因消极怠工,至使2016年3月15日还未完全装好,现要求尽快完工并赔偿,很显然,曹先生的要求被装修公司拒绝。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曹先生这样的类似情况,我们消费者应该如何理性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海口装修网小编查找各类法律书籍了解到,我们可以先向当地的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请求,例如在曹先生的实例中,曹先生可请求海口工商部门协助处理,据后来曹先生的叙述,他最后经海口国兴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承诺3月底完工并以免浴盆安装费作为补偿,曹先生表示满意。
根据海口装修网搜集统计,2016年涉及房屋装修类的投诉168件,与去年同期比上升80.65%。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主要是拖延工期)、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第16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辖区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按约继续履行并给予适当补偿。
海口装修网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一定要事先约定好交付时间、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及违约责任等细节。保存好装修合同及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