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装修网了解到,绝大多数商家准备“跑路”前,会开展各种非常具有诱惑性的预付卡优惠活动,收取大量会员费后玩失踪。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商业预付卡违法成本低,建议建立合同备案监管平台与动态分析数据库。
健身会员卡被“强制”转卖
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到位于海口的健身会所健身时,发现公司之前承诺的五种用于解决预存款的方案有四种被叫停了。消费者陈女士表示,她去万国店健身时,打算用卡上的余额买饮料,却被告知不能用来消费。而其他会员想换卡也被拒绝。
健身会所四家健身场馆健身器材等资产已被收购,经过两家公司协商,提出了《关于停止旧店储值卡食品饮品消费的通告》:自3月1日起,暂停旧店储值卡在公司四家健身馆的食品饮品消费,但不影响持有旧储值卡的顾客在慢运动的四家健身馆继续健身。此外,购买私教服务、延期返还、美容院消费也被叫停。
根据店内张贴的《关于旧店储值卡转换某健身卡的具体办法》,消费者只有如下选择:储值金额2000元以下(含2000元)可换购两年健身卡1张或换购一年健身卡2张;储值金额2500元以下(含2500元)可换购三年健身卡1张或换一年健身卡3张;储值金额超出2500元可换购四年健身卡1张或一年健身卡4张。
消费者王女士表示,对此做法很不满意,这种属于强制性的变相的让她们再换一张会员卡,而且这也是健身房单方面提出的要求,没有和会员提前沟通和交流,她不会承认他们这种条款。
消费者介绍,接下来,他们会联系其他会员,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预付式商业消费问题多
发卡主体混乱履约无担保
预付式商业消费卡的发放主体无门槛限制,这就导致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的信用与法律约束力弱。发卡主体不按约定标准履约、拒绝履约,甚至卷款潜逃、亏损倒闭。
缺乏争议解决机制 消费维权难
预付式商业消费一般以口头形式签订合同。虽然大多数预付卡的背面会简单记载使用条件、使用方法以及经营者的免责条款,但并没有法律法规对预付卡形式的合同法律效力进行明确规范,对消费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和途径也未作规定。
霸王格式条款多 双方地位不对等
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属于格式合同,经营者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规避自身义务、限制消费者权利,如“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
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预付式商业消费的一大特征是消费者可按合同规定享受特定优惠。一些经营者为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夸大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或优惠的程度,引诱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最终却无法提供预期承诺的质量或优惠,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律师建议
建立合同备案监管平台与动态分析数据库
针对预付卡消费乱象,记者采访了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其表示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监管难的原因在于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执法机关往往只能适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些原则性条款。建议将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由无名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规范的范畴,将其成立、生效、履行尤其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陈律师建议建立合同备案监管平台与动态分析数据库,将“互联网+”与合同备案监管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备案监管平台与动态分析数据库,打造集合同文本和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双方主体信息、合同编号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发行预付卡的经营者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通过互联网上传电子版合同,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实时掌握合同订立情况,高效监管合同运用。还可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方法,实现对预付式商业消费合同状况的了解和预判。
同时,海口装修网了解到,还需建立合同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立预付式消费合同企业主体的信用档案,建立合同主体信用监管平台与“红黑名单”对接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主体给予奖励表彰和政策优惠,对信用差的企业主体进行经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