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装修网了解,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琼公积金〔2016〕2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从四个方面对公积金提取的手续进行了简化,更加方便职工提取使用。
四个方面具体分别为:
一.简化业务材料。业务办理过程中凡通过业务系统或相关部门联网获取信息的,不再要求单位或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行承诺办理制。职工要对填写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将承担相应的诚信责任。
三.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职工提供的身份证件可核实个人真实身份的,无需所在单位在业务申请材料上核实并加盖公章。
四.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业务办理人员,最大限度减少职工等待时间。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坚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各类公积金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从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做到应提尽提,简化材料,便捷办事,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提醒职工,简化材料使职工可以较方便地办理公积金业务,没有必要付费给中介办理。如果在提取过程中使用了虚假材料导致个人诚信受损,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受到影响,就更加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