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 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今天市民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昨天下发《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海南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海南实际,11月1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口装修网了解到,此前出台的《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明确,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在本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在原商业贷款余额内;商转公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不能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期限。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定义: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中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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