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等工作环节初步实现了网上全程实时监控,形成了“天上拍(卫星、无人机拍摄)、地上巡(网格责任人巡查)、网上管(违法建筑网上监控信息管理系统)”的整治违法建筑新模式,今年防控新增1844宗31.329万平方米,对新增违建“零容忍”。新建道路、棚改片区和重点项目周边成规模、大片新增违法建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基本上做到了“冒头就打,出土就拆”,提前完成国家规定的违法建筑处置任务。
自2013年9月23日海口市启动“城市管理年”活动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海口市存量违法建筑得到基本整治。对于多轮核查和图斑比对录入系统的40787宗1835.804万平方米违法建筑,2013年9月至今已拆除11531宗1000.08万平方米,纳入分类处置29256宗835.724万平方米。
自整违工作开展以来,海口市一直对违法建筑的打击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新增”、“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在“萌芽”状态就将违建扼杀在“摇篮”。
2013年以来,海口市开展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改,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纪检部门对公职人员参与违建、防控不力的单位启动问责,2015年至今全市共问责16个单位、117人。
海口市制定并印发了《海口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无违建”创建工作考核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4个行政区(43个镇、街,431个村、居)、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三江农场、4个农场(国营红明农场、国营东昌农场、省岭脚热带作物场、省长昌煤矿)全部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村庄规划全面覆盖且科学合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村民建房做到“逢建必报”,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活动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即实现四个“全覆盖”:规划全覆盖、确权办证全覆盖、报建全覆盖和建设活动监管全覆盖。
目前,秀英区石山镇的“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已初有成效。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全市共受理2866宗建房申请,发证194宗47368.8平方米。